5个问题答疑,为您解决端午节活动筹划中的税务难题!
端午节作为我国民间的传统节日之一,自古以来便有龙舟竞赛及食粽子等节日活动。为了将传统节日继承发扬同时加强公司内部团队建设,很多公司正筹划在端午节期间开展各项活动,而赛龙舟、食粽子就成为了活动筹划的重点项目。这不,最近很多财务朋友们就在各大财务群里讨论关于这方面的税务问题,具体问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吧。
问题一、我公司拟筹划组织员工开展龙舟竞赛活动,打算从一家游船出租公司租入5艘龙舟,预算金额初步估计10万元。听说从2018年1月1日起,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也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了,那么,若我公司从游船公司租入龙舟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也可以全额抵扣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笔者观点:
根据文件所述,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因为你公司租入的龙舟只用于集体福利方面,不合符上述文件规定,因此,发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问题二、我公司拟筹划开展员工包粽子大赛活动,由公司食堂部门负责采购粽叶、糯米等原材料,做好后即做为员工用餐食用。那么,我公司开展的这项活动还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第十条相关规定: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笔者观点:
你公司拟筹划开展的活动,由公司食堂部门采购原料并组织员工做好后作为工作用餐,是单位为聘用的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不符合视同销售情形,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问题三、我公司是一家工业制造型企业,近期拟外购一批粽子做为节日福利分发给公司员工。那么,购买粽子取得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笔者观点:
你公司将外购的粽子做为节日福利发给员工属于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因此,你公司购买粽子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问题四、我公司是一家粽子生产加工企业,端午节期间拟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公司拟将最近时期生产的一批热销款粽子无偿赠送给当地养老院。那么,对于无偿赠送粽子的计税价格,公司能否直接采用组税价格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相关规定: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笔者观点:
综上所述,你公司作为粽子生产加工企业,拟将最近时期生产的一批热销款粽子无偿赠送,应按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粽子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价格,不能直接采用组税价格。
问题五、为了满足公司员工对不同口味粽子的需求,公司拟决定为每位员工发放价值为500元的购物券,由员工持购物券到公司指定的商场兑换粽子。那么,我公司为每位员工发放的的购物券,员工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笔者观点:
你公司为员工每人发放500元的购物券,属于个人所得的形式中的有价证券。因此,员工取得购物券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