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原则起源
[作者简介]罗伊·凯斯特1882年生于密苏里州,1982年获密苏里(Missouri)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19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1902-1905年和1907-1915年两段期间,他在大学教授数学。1914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15年起在哥伦比亚大学工作直至退休。罗伊·凯斯特曾经担任科罗拉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1915年),美国会计学会长(1925年)及国家会计师协会(当时称为国家成本会计师协会)研究部主任(1925-1928年)。同时他也服务于AICPA会计原则委员会。他出版过两本被广泛应用并享有盛誉的著作《会计原则》和《高级会计》,这两本书分别在1917-1939年间和1918-1947年间曾一版再版。
在该文中,凯斯特从现行的簿记系统、国家规律、现代贸易惯例以及商业道德准则中归纳出会计原则的起源。他首先将会计看作是为管理者、所有者、债权人及公众提供信息的系统,并将“目的”、“最终产品”和“目标”作为讨论重点。
导言
会计原则表明任何经营个体和机构中正式的会计系统均要有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商业、生产等标准方法和规章制度的遵循。一般来说,任何经营单位的会计系统包含以下四个部分或分支:
1.设计良好的数据记录和文件支持系统(通常被称作系统工作或建设性会计);
2.对商业交易做正式记录(通常被称作薄记或记录性会计)
3.确实记录的准确性、合理性(即内部和外部审计功能)
4.在记录的基础上提出正式报告(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应的辅助用表)
会计原则至少符合和包括这些内容、方法和原则。同时,适应于经营单位内部以及与外部沟通的各种广泛性的经济关系方面的原则(例如财产所有权等),也是会计系统所不可缺少的。
会计工作服务于多种目标,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对经营个体交易活动的反映、分析和总结,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目标。任何研究会计原则的方法都是基于对最终产品和目标的考虑,这些原则可能随最终目标的不同而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在考虑这些多样的目标之前,会计原则的基本性质与来源首先予以重视。
会计原则的起源
从广泛的意义说,会计包括分类、计算、计量和记录。毫无疑问,会计与贸易及有组织的商业生活有着密切的依存关系。当商业发展涉及到更多的个体,交易额更大时,最终会计系统由仍被广泛应用的复式记帐系统发展而来。
复式记帐作为起源之一
任何记帐系统都是建立在少数的类似于数学公理的先入之见上的。这些先入之见从本质上说,是人们在努力回答商人不断提出的有关他所从事的活动的状态和进展的疑问时在意识中已形成的定义。商人至少定期知道他的投资数额,他的资本在商业个体中运用所产生的利润或损失。因此,很有必要先给一些专用名词如资产、负债、资本或业主权、成本、收入、费用,利润和损失下定义,然后才能给出基本概念。缺少这些基本概念,那么没有任何一种记帐系统具有运用的可能性,因为记帐主要有关于分类、计量或计算和摘要总结的。尤其应该指出的是,围绕这些定义产生出一整套将被应用于各种不同情况下资料的分类,例如关于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区分的规定。
相对于其它记帐系统而言,复式记帐的主要特点是在数学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公益”的框架下,将一类所有者权益帐户(即所谓的名义帐户)归于或调整到两类资产和负债帐户(即实帐户)下的运用。这个等式相当于对所有者权益这个名词作出了整体的定义。等式的应用是每一项交易的因果关系的记录成为可能,由此为管理者提供了一系列有关于财务和经营状态方面的资讯。
复式记帐系统的运用是一门艺术,而且运用的方法易以以规定和原则形式出现的公告的影响。在这些原则和规定中值得一提的是借贷原则,关于管理节约劳动力策略方面发展的原则,这些策略体现在如特殊日记簿、附属分类帐、控制类帐户等方面;关于通过试算平衡对分类帐作定期的等式检验的规定;关于帐户间过户、结帐、日记帐和分类帐的月结和年结的规定;关于工作底稿运用的技术和定等等。所有这些规定和原则都是建立在复式记帐的数学待式和认真仔细会计人员多年的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这些经过实践检验和证明的规定,为一些原则和会计科学法则提供了机械性的架构,并为大多数规定提供了记帐的艺术。
法律作为起源之一
由于商业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因此法律之原则或规定对会计原则有很大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正是这些原则规定确立了会计原则一部分。大部分的商业交易来自于法律合同中所表达或暗示的内容。会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功用就是体现出商业个体关于它在合同方面的法律地位,在很多方面都可以追溯到这一法律上的影响。例如,或有负债的会计方法在以贴现应收票据上的体现;借贷关系在顾客和债权人、委托人和代理人、业主作为合伙人或股东方面的体现;各种不同种类的股本和盈余项目的会计处理;以将来某一日到期值记录负债而不是以将该额贴现后的现值入帐的会计处理等。特殊规定的法律,例如那些将公共设施的控制权给予政府性质的代理机构,可能甚至固定了会计的整体框架,帐户的设置,项目的内容,允许的折旧率,财务和经营报告的格式等。显而易见的,会计原则和规定不可违背已确立的法律准则。
现代商业管理作为起源之一
会计从一开始便成为服务于经济管理的工具。它的主要作用就是不断地提供与政策实施效果和管理效应相关的信息。所有的重要的经济活动都应被真实地记录下来以保证管理者时刻都能知道商界发生了什么事件以及这些事件所产生的影响。这个记录系统,或进一步说,这个报告系统都必须与企业运行的计划密切相联以便职员的职责与业绩能够被合理地评估。这样,管理者与雇员、债权人、股东以及公众在他们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就被载入会计记录中,这些记录可向相关利益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并可作为检查交易人行为规范与否的依据。现代管理者能够认识以他对相关利益者所负有的职责并能运用合理的管理方式使其记录中所反映的所有商业活动都符合规范。如果说,会计师在周期性的审查中发现管理层次的会计工作在其现行的管理行为规范下无法成功地认识或履行其职责,那么这些负责审查的会计就有责任指出现行管理制度下的会计原则的不合理性。正是基于管理对企业的所有相关利益都负有职责,才产生了一系列的会计原则如:收入与费用在不同期间的合理公配;收入、费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合理确认;期间报告的合理内容以及报露重要信息数据的合理方式等。
由此看来,会计原则是那些能够认识到自己职责的现代管理者所制订并遵循的。在一定时期内,管理者、债权人、股东和公众在筹划其利益时,是以该时期所接受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行为准则作为制度会计原则的基础的。
会计要素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损失等都是从私有财产的最基本概念及期满足整个类经济需求的作用中产生的,并由衍生出会计原则的三个主要来源,它们分别是:
1.会计运作的框架——簿记系统(通常为复式记帐法)。所有与什么系统运行有关的原则、程序都是据此产生的。
2.成文法以及在没有成文法时可接受的诉讼手续。与会计记录和报告经济活动有关的所有原则及程序都是据此产生的。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出企业在法律关系中的身份。
3.商业行为道德规范。所制定的为保证会计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及规范性的原则和程序都是据此产生的,它规定了在现时区分是与非的原则。
会计服务的目的
很明显,会计方针的制定和发布不能与一定时期内会计报务的目的相分离,我们应牢记:会计首先是一项为管理当局服务的基本工具,训练有素的管理和成功的商业经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它所反应的信息。
当一个管理者被授予一个商业企业的经营权时,他有两方面的责任:
1.维持受委托资本的完整性。
2.在管理期间内,在其资本上获得一定的回报。
当管理者使用他自己的资本来经营企业——即管理者与所有者一致时,这两方面的责任相互包含,并且与任何其它人利益无关,当管理者使用除自己以外的其它资本时,他就承担了额外的义务——定期向资本所有者报告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这些报告必须正确反映所有者的权益。
当管理者从外界借入资金时,他就承担了进一步义务——为潜在的债权人提供信息,这些信息将作为他们决定借款或拒绝借款的基础,而且,一旦决定贷款,这些进一步的信息在贷款期间内,对于评估贷款的运用状况和本金的安全性是很必要的,利息的支付和任何具体的法律义务是贷款合同的一部分,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在管理者和债权人之间或所有者和债权人之间很有可能发生利益上的冲突,管理者为此提供的报告方式产生了被视为正确反映债权人特定权利的会计方针和会计方法,在短期和长期内都是如此。
许多年来,因为许多商业企业在经济中的权力和影响力都增加了,民众通过各种各样的政府机构发现,为自我保护,对于一些活动施加某些控制是必须的,对于那结和某种公众利益——如社会功能——相关联的商业尤其是如此,证券交易委员会使用净收益作为课税和保护投资者的基础给了公众在公司状况报告上一个特别的权利。所以,为此目的服务的报告必须对公众的特别权利给予明确的确认。
因此,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至少要满足以下四种不同的群体:
1.管理者——报表的最基本使用者;
2.提供资本的所有者;
3.提供长期或短期临时资金的债权人;
4.通过一定政府机构对各种私人企业施加控制的公众。
因此很显然,既然会计报表要服务于这些报表使用者,那么会计原则也要考虑到不同使用者的特殊利益。同时,会计工作还要满足许多其方面的目的,而这些目的相对来说较少发生,并且可以在当时的具体环境下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制度来实现。例如,对于火灾保险的赔偿额,通常要考虑当时的市场价值。当然,会计工作所要满足的最基本的目标就是上述中种。
一般目的报表
虽然上述四种不同样群体的利益不必要一致,甚至在某些方面还相互对立,但总存在一个相对的利益核心,并以此为基础来构建会计原则的体系。而这些原则在进行会计记录与编制报表的过程中都可以得到体现。由于不存在完全一致的利益,补充编制满足一般目标的报表就成为会计工作中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报表中应披露一些解释性条款,这些条款用于解释与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有关的附加信息。因此,为满足这四种利益要求中的某一种而遵循一套独立的原则并不必要。然而,要满足上述多种不同的利益要求,往往需要编制特别的报告,因为这些群体各自的目标过于分散,并不都服从与四种主要利益相一致的利益核心。为了便于确认,这些特别报告必须与四种主要利益所编制的一般报表加以区别。因此,一般报表并非是能满足全部目标的报告。而后者也几乎不可能存在,除非有很严格的限制和在极小情况下才出现的。
会计原则并非固定不可改变
由于会计过程的情确性和这一过程产生的结果——例如会计报表——的似情确性,新手们在在未了解会计数据的来源和这些数据在报表中的编制之前,往往就认定会计结果是精确无误的,且会计原则也像数学计算公式一样固定不变。而这种精确无误性和固定不变是不可能存在的。就产面所阐释的会计原则的三个主要来源已清楚地证明,除了与复式记帐原理相关的部分外,会计实质上是一门社会科学,这一点与法律相类似。
在人类的文明化进程中,法律的公平概念屡经变繁荣迁。所谓是与非也同时代的要求相一致,而这种要求又主要是受社会观念影响的结果。会计学也同样如此。会计原则中的公平来自法律和商业实践秘管理——既上述第二、第三个来源。变迁——进代是生命的法则,也是人类行为的世术性和科学性的法则。
因此,在经济指引下的会计原则是不可能一成不变的。尽管在某些特定时期内看来固定,但它们注定是要变化的,且这种变化总是不知不觉的。直到有一些诸如全国性欺诈之类的非常事件发生,这些事件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并导致对其根源的定期复查,原则的变化才会显著一些。对于任何一套在一定时期内制定的原则,我们必须用变化的眼光加以对待,这样才能对当前最先进的会计思想做出正确表述而非虚假表达。
在该文中,凯斯特从现行的簿记系统、国家规律、现代贸易惯例以及商业道德准则中归纳出会计原则的起源。他首先将会计看作是为管理者、所有者、债权人及公众提供信息的系统,并将“目的”、“最终产品”和“目标”作为讨论重点。
导言
会计原则表明任何经营个体和机构中正式的会计系统均要有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商业、生产等标准方法和规章制度的遵循。一般来说,任何经营单位的会计系统包含以下四个部分或分支:
1.设计良好的数据记录和文件支持系统(通常被称作系统工作或建设性会计);
2.对商业交易做正式记录(通常被称作薄记或记录性会计)
3.确实记录的准确性、合理性(即内部和外部审计功能)
4.在记录的基础上提出正式报告(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应的辅助用表)
会计原则至少符合和包括这些内容、方法和原则。同时,适应于经营单位内部以及与外部沟通的各种广泛性的经济关系方面的原则(例如财产所有权等),也是会计系统所不可缺少的。
会计工作服务于多种目标,其最终目的是通过对经营个体交易活动的反映、分析和总结,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目标。任何研究会计原则的方法都是基于对最终产品和目标的考虑,这些原则可能随最终目标的不同而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在考虑这些多样的目标之前,会计原则的基本性质与来源首先予以重视。
会计原则的起源
从广泛的意义说,会计包括分类、计算、计量和记录。毫无疑问,会计与贸易及有组织的商业生活有着密切的依存关系。当商业发展涉及到更多的个体,交易额更大时,最终会计系统由仍被广泛应用的复式记帐系统发展而来。
复式记帐作为起源之一
任何记帐系统都是建立在少数的类似于数学公理的先入之见上的。这些先入之见从本质上说,是人们在努力回答商人不断提出的有关他所从事的活动的状态和进展的疑问时在意识中已形成的定义。商人至少定期知道他的投资数额,他的资本在商业个体中运用所产生的利润或损失。因此,很有必要先给一些专用名词如资产、负债、资本或业主权、成本、收入、费用,利润和损失下定义,然后才能给出基本概念。缺少这些基本概念,那么没有任何一种记帐系统具有运用的可能性,因为记帐主要有关于分类、计量或计算和摘要总结的。尤其应该指出的是,围绕这些定义产生出一整套将被应用于各种不同情况下资料的分类,例如关于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区分的规定。
相对于其它记帐系统而言,复式记帐的主要特点是在数学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公益”的框架下,将一类所有者权益帐户(即所谓的名义帐户)归于或调整到两类资产和负债帐户(即实帐户)下的运用。这个等式相当于对所有者权益这个名词作出了整体的定义。等式的应用是每一项交易的因果关系的记录成为可能,由此为管理者提供了一系列有关于财务和经营状态方面的资讯。
复式记帐系统的运用是一门艺术,而且运用的方法易以以规定和原则形式出现的公告的影响。在这些原则和规定中值得一提的是借贷原则,关于管理节约劳动力策略方面发展的原则,这些策略体现在如特殊日记簿、附属分类帐、控制类帐户等方面;关于通过试算平衡对分类帐作定期的等式检验的规定;关于帐户间过户、结帐、日记帐和分类帐的月结和年结的规定;关于工作底稿运用的技术和定等等。所有这些规定和原则都是建立在复式记帐的数学待式和认真仔细会计人员多年的经验的基础之上的。这些经过实践检验和证明的规定,为一些原则和会计科学法则提供了机械性的架构,并为大多数规定提供了记帐的艺术。
法律作为起源之一
由于商业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因此法律之原则或规定对会计原则有很大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正是这些原则规定确立了会计原则一部分。大部分的商业交易来自于法律合同中所表达或暗示的内容。会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功用就是体现出商业个体关于它在合同方面的法律地位,在很多方面都可以追溯到这一法律上的影响。例如,或有负债的会计方法在以贴现应收票据上的体现;借贷关系在顾客和债权人、委托人和代理人、业主作为合伙人或股东方面的体现;各种不同种类的股本和盈余项目的会计处理;以将来某一日到期值记录负债而不是以将该额贴现后的现值入帐的会计处理等。特殊规定的法律,例如那些将公共设施的控制权给予政府性质的代理机构,可能甚至固定了会计的整体框架,帐户的设置,项目的内容,允许的折旧率,财务和经营报告的格式等。显而易见的,会计原则和规定不可违背已确立的法律准则。
现代商业管理作为起源之一
会计从一开始便成为服务于经济管理的工具。它的主要作用就是不断地提供与政策实施效果和管理效应相关的信息。所有的重要的经济活动都应被真实地记录下来以保证管理者时刻都能知道商界发生了什么事件以及这些事件所产生的影响。这个记录系统,或进一步说,这个报告系统都必须与企业运行的计划密切相联以便职员的职责与业绩能够被合理地评估。这样,管理者与雇员、债权人、股东以及公众在他们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关系和相互作用就被载入会计记录中,这些记录可向相关利益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并可作为检查交易人行为规范与否的依据。现代管理者能够认识以他对相关利益者所负有的职责并能运用合理的管理方式使其记录中所反映的所有商业活动都符合规范。如果说,会计师在周期性的审查中发现管理层次的会计工作在其现行的管理行为规范下无法成功地认识或履行其职责,那么这些负责审查的会计就有责任指出现行管理制度下的会计原则的不合理性。正是基于管理对企业的所有相关利益都负有职责,才产生了一系列的会计原则如:收入与费用在不同期间的合理公配;收入、费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合理确认;期间报告的合理内容以及报露重要信息数据的合理方式等。
由此看来,会计原则是那些能够认识到自己职责的现代管理者所制订并遵循的。在一定时期内,管理者、债权人、股东和公众在筹划其利益时,是以该时期所接受的道德规范和社会行为准则作为制度会计原则的基础的。
会计要素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利润、损失等都是从私有财产的最基本概念及期满足整个类经济需求的作用中产生的,并由衍生出会计原则的三个主要来源,它们分别是:
1.会计运作的框架——簿记系统(通常为复式记帐法)。所有与什么系统运行有关的原则、程序都是据此产生的。
2.成文法以及在没有成文法时可接受的诉讼手续。与会计记录和报告经济活动有关的所有原则及程序都是据此产生的。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出企业在法律关系中的身份。
3.商业行为道德规范。所制定的为保证会计记录和报告的准确性及规范性的原则和程序都是据此产生的,它规定了在现时区分是与非的原则。
会计服务的目的
很明显,会计方针的制定和发布不能与一定时期内会计报务的目的相分离,我们应牢记:会计首先是一项为管理当局服务的基本工具,训练有素的管理和成功的商业经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它所反应的信息。
当一个管理者被授予一个商业企业的经营权时,他有两方面的责任:
1.维持受委托资本的完整性。
2.在管理期间内,在其资本上获得一定的回报。
当管理者使用他自己的资本来经营企业——即管理者与所有者一致时,这两方面的责任相互包含,并且与任何其它人利益无关,当管理者使用除自己以外的其它资本时,他就承担了额外的义务——定期向资本所有者报告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这些报告必须正确反映所有者的权益。
当管理者从外界借入资金时,他就承担了进一步义务——为潜在的债权人提供信息,这些信息将作为他们决定借款或拒绝借款的基础,而且,一旦决定贷款,这些进一步的信息在贷款期间内,对于评估贷款的运用状况和本金的安全性是很必要的,利息的支付和任何具体的法律义务是贷款合同的一部分,人的天性就是这样,在管理者和债权人之间或所有者和债权人之间很有可能发生利益上的冲突,管理者为此提供的报告方式产生了被视为正确反映债权人特定权利的会计方针和会计方法,在短期和长期内都是如此。
许多年来,因为许多商业企业在经济中的权力和影响力都增加了,民众通过各种各样的政府机构发现,为自我保护,对于一些活动施加某些控制是必须的,对于那结和某种公众利益——如社会功能——相关联的商业尤其是如此,证券交易委员会使用净收益作为课税和保护投资者的基础给了公众在公司状况报告上一个特别的权利。所以,为此目的服务的报告必须对公众的特别权利给予明确的确认。
因此,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至少要满足以下四种不同的群体:
1.管理者——报表的最基本使用者;
2.提供资本的所有者;
3.提供长期或短期临时资金的债权人;
4.通过一定政府机构对各种私人企业施加控制的公众。
因此很显然,既然会计报表要服务于这些报表使用者,那么会计原则也要考虑到不同使用者的特殊利益。同时,会计工作还要满足许多其方面的目的,而这些目的相对来说较少发生,并且可以在当时的具体环境下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制度来实现。例如,对于火灾保险的赔偿额,通常要考虑当时的市场价值。当然,会计工作所要满足的最基本的目标就是上述中种。
一般目的报表
虽然上述四种不同样群体的利益不必要一致,甚至在某些方面还相互对立,但总存在一个相对的利益核心,并以此为基础来构建会计原则的体系。而这些原则在进行会计记录与编制报表的过程中都可以得到体现。由于不存在完全一致的利益,补充编制满足一般目标的报表就成为会计工作中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般报表中应披露一些解释性条款,这些条款用于解释与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有关的附加信息。因此,为满足这四种利益要求中的某一种而遵循一套独立的原则并不必要。然而,要满足上述多种不同的利益要求,往往需要编制特别的报告,因为这些群体各自的目标过于分散,并不都服从与四种主要利益相一致的利益核心。为了便于确认,这些特别报告必须与四种主要利益所编制的一般报表加以区别。因此,一般报表并非是能满足全部目标的报告。而后者也几乎不可能存在,除非有很严格的限制和在极小情况下才出现的。
会计原则并非固定不可改变
由于会计过程的情确性和这一过程产生的结果——例如会计报表——的似情确性,新手们在在未了解会计数据的来源和这些数据在报表中的编制之前,往往就认定会计结果是精确无误的,且会计原则也像数学计算公式一样固定不变。而这种精确无误性和固定不变是不可能存在的。就产面所阐释的会计原则的三个主要来源已清楚地证明,除了与复式记帐原理相关的部分外,会计实质上是一门社会科学,这一点与法律相类似。
在人类的文明化进程中,法律的公平概念屡经变繁荣迁。所谓是与非也同时代的要求相一致,而这种要求又主要是受社会观念影响的结果。会计学也同样如此。会计原则中的公平来自法律和商业实践秘管理——既上述第二、第三个来源。变迁——进代是生命的法则,也是人类行为的世术性和科学性的法则。
因此,在经济指引下的会计原则是不可能一成不变的。尽管在某些特定时期内看来固定,但它们注定是要变化的,且这种变化总是不知不觉的。直到有一些诸如全国性欺诈之类的非常事件发生,这些事件吸引了公众的注意力并导致对其根源的定期复查,原则的变化才会显著一些。对于任何一套在一定时期内制定的原则,我们必须用变化的眼光加以对待,这样才能对当前最先进的会计思想做出正确表述而非虚假表达。